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安徽新华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安徽新华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激励优秀学生和班集体,加强班级建设,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班集体
1.评选对象:学校除大一新生班级外其它全体班级。
2.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2)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教室、宿舍卫生达标率良好;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考试课成绩及格率在85%以上,考查课在90%以上,参加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的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8%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评选比例:
商学院3个、财会与金融学院3个、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4个、电子通信工程学院3个、信息工程学院3个、外国语学院2个、动漫学院2个、药学院2个、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1个、科技学院1个。
4.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学生处复评、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
(二)三好学生
1.评选对象:学校除大一新生外其他全体学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班级公约,遵守社会公德,行为规范。
(3)积极参加学院、所在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无无故旷课现象,各类出勤率达98%以上,并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本学年课程考试成绩优异。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
(7)同等条件下,在院级以上期刊、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和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
3.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比例评比。
4.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写个人申请书,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学生处复评、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
(2)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上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在本院内公示初评名单三天,公布公示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师生的不同意见,及时解决学生的疑问。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班委会成员;各级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含)以上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班级公约。
(3)积极参加学院、所在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无无故旷课现象,各类出勤率达98%以上,并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乐于助人,作风正派,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对学院的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5)连续从事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
(6)本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评选比例: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比例评比。
4.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写个人申请书,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学生处复评、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
(2)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上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在本院内公示初评名单三天,公布公示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师生的不同意见,及时解决学生的疑问。
三、材料审核及报送
审核要求:各类评优的基础材料由辅导员进行初审,二级学院负责人进行复审,所有原始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不再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将安排专人对材料情况进行抽查。《三好学生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需另附学生本人的成绩单(并由院系教学部门盖章)
报送要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院公章。
《先进班集体审批表》(附件2)及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电子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解寒静老师处。(纸质版交至学生处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解寒静OA)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力度。精心组织本二级学院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并认真落实评选的其他各项工作,请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各类表格时,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信息填写准确。发挥各种宣传载体阵地作用,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工作。
2、精心部署,做好两个结合。要把评选工作与学风建设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培养广大同学自觉养成主动学习、互相学习的学习习惯。将评优工作和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既要教育人,又要表彰人,在评优工作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3、公开透明,不弄虚作假。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公正、公平、公开地组织评选。在评选期间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被评定的,由所在学院追回荣誉证书。
附件1: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2: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附件3:三好学生审批表
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