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教师考证及深入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细则》(皖新院教〔2010〕3号)文件规定,现就本年度教师暑期社会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名额分配
教学单位 |
参加实践教师名额(人)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10 |
商学院 |
10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15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12 |
外国语学院 |
13 |
药学院 |
5 |
艺术学院 |
8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9 |
国际教育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通识教育部 |
10 |
科技学院 |
2 |
合计 |
111 |
二、工作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鼓励近五年入校但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教师参与,理论上所安排人数不得少于上述分配名额。
2.各教学单位可结合讲师申报条件及本部门实际适当增加实践锻炼教师的名额,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实践锻炼的时间。
3.接收单位的选择可以由学校、教学单位组织安排,也可由教师自行联系,原则上为合肥市及其周边的县(市)、区。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筹建相对稳定的教师实践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师资培养合作关系。
4.教师深入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通过专题调研、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参与业务工作等,学习业务与实践知识,了解行业发展与改革动态,提高实践能力。
5.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师实践锻炼过程的跟踪管理,加强本单位教师暑期实践的检查和指导,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抽查等方式,检查督促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落实情况。
6.教务处、人事处、督查督导处等部门将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教师暑期实践工作进行抽查。
三、期满考核
1.实践期满,教师需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深入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3),同时围绕实践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收获、问题与不足及未来规划等方面,附总结报告一份(不少于3000字),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1.《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深入社会实践锻炼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2.《2020年教师暑期深入社会实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王宁老师处。联系电话:65872017。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深入社会实践锻炼审批表》
2.《2020年教师暑期深入社会实践汇总表》
3.《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深入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