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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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教密思政[2019]2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江苏昆山“3.31”爆炸事故教训。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余地、不留尾巴”为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事故发生,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排查时间

2019年4月3日至4月15日

三、排查重点

实验室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学生宿舍、食堂、礼堂、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校舍及附属设施、校内建筑工地、毗邻校园周边建筑设施等重要区域;学校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及消防、治安防控体系系统设备等重要设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校车安全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与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切实组织、细致开展,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深入现场、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严格安全工作问责制,对专项行动工作中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自查自改相关书面纸质材料报送至保卫处张保卫,电子材料发送张保卫企业微信,联系电话:65872616。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新华学院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新华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