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假期校园安全,强化公寓安全管理,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生处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分别于9月21、9月25日两天集中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整改,并将安全检查结果登记表上报学生处公寓中心。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验收阶段。9月27日—9月28日,学生处将安排人员对全校宿舍进行普查或抽查。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通报阶段,9月29日—9月30日,对联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校通报。
二、检查内容
1、违规使用和存放大功率电器现象。包括: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等;
2、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电线、网线情况,房间脏乱,宿舍内乱堆放纸张、报刊等可燃物;
3、违规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现象;
4、违规使用和存放各类明火器具。包括:酒精炉、煤气炉等以及在宿舍使用和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违规存放各类管制刀具等安全隐患情况;
6、违规私自在外租房住宿、晚归不归情况;
7、违规从事经商、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
8、违规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等情况;
9、违规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等情况;
10、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此次宿舍安全专项检查,各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或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助理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周密计划、严密组织。中秋节放假前,各单位组织学生开展1次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
3、各二级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过细检查。严格落实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于9月26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公寓中心,电子稿发送至QQ邮箱2938701284。
联系人:武英勋 15956578986
附件:《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