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工作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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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学工队伍建设,提高学工人员理论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同时为“2018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做准备,经研究,现启动“安徽新华学院2018年学生工作论文评选”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对象

    全体学工人员

二、活动内容与范围

1、学科与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工作中的应用研究;

2、教育与教学:专题教育、个别谈话、主题班会、党团的建设、网络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的教学研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实践等);

3、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寝室管理、安全稳定、奖勤贷助补、学团工作、社团活动指导、素质拓展训练、社会实践、大学生生涯规划、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等;

4、心理与交往:大学生心理健康和人际交往的教育、咨询、干预、指导等;

5、案例与调查:大学生和辅导员中具有典型教育和管理意义的事例,包括案例介绍、关涉问题、必要分析,解决方案、成效评价、启发与思考等;

6、队伍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发展等研究与探索。

注:参评人员可单独选择某方面内容,也可参考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思研会函〔2017〕2号)确定相关选题范围。

三、活动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能突出重点,要能反映学术和实践创新。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以突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内容要求:

投稿论文为各单位、各部门在近年来高校学生工作、就业创业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工作实践基础上的总结研究性文章,突出论文研究性特点。

   论文内容拒绝粗制滥造、形式主义,杜绝抄袭。如有剽窃或抄袭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并报知作者所在部门。

参评论文须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

    4、格式要求:(不符合格式要求一律不予评审)

标题字体为宋体、加粗、使用三号宋体;署名为作者+院系名称,在标题下空格一行,居中,居于摘要上空格2行;正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3-8个;摘要内容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号;正文内容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二级及以下标题为宋体,四号;论文参考文献应标注引文出处,以脚注和尾注形式标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要符合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规定的文献著录格式要求;参考文献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引注及参考文献中应仔细核对,尽可能使用影响较大的专业期刊,不得出现新闻出版署已明文确定的非法出版物,内部刊物需严格控制。

5、来稿一律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四、活动时间

1、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

2、论文评审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5日

    3、论文评选公示时间:2018年10月下旬

五、论文投稿方式

参加评比的论文,由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推优选送参赛。参评论文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统一交送至教四2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学生处王强亚OA,如有疑问请致电2733。

六、论文大赛的评选方式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对参评论文经过第一轮筛选,推优报送学生处。

2、学生处联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思政部、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等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制定评审标准并对全院学工人员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七、奖励办法

   校内优秀论文根据专家评审及图书馆查重结果及获奖篇数,酌情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在评审结束后将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状,并推优参加“2018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