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0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新院教〔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动漫学院将举办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设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许存福
副组长:朱诵贵、刘刚
秘 书:王静
成 员:郑妮、汪明天、余新泳、王晓俊、王家凤
四、大赛总体安排
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
大赛将在各高校校园赛基础上,举办全省决赛。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大学生创客秀”等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各高校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部门,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32个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2.“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省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开展项目对接、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已获批安徽新华学院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含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必须参赛创意组。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包括师生共创)团队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基础上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或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通过项目推进或成果转化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省级赛,鼓励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国外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形式。
九、赛事具体安排
1.工作推进及责任人
序号 |
工作项目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1 |
活动方案拟定 |
5月20日前 |
王静 |
|
2 |
赛事培训 |
6月6日前 |
王静 |
|
3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道项目申报 |
6月11日前 |
王晓俊 王家凤 |
艺术系不得少于34组 动画系不得少于24组 |
4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申报 |
6月11日前 |
汪明天 |
不得少于5组 |
5 |
“我的创新创业故事”微视频赛事安排 |
6月20日前 |
汪明天 |
|
6 |
国际赛道项目申报 |
6月11日前 |
蒋心一 |
|
7 |
动漫学院初赛 |
6月22日前 |
王静 |
|
8 |
大学生创客秀 |
9月中旬 |
朱诵贵、郑妮 |
|
9 |
系统报名 |
6月22日前 |
指导教师 |
|
10 |
活动工作总结报送 |
6月25日前 |
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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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艺术系、动画系人员分配以专业评估师资分配为依据。
2.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现已开放,截止时间为6月22日。
3.动漫学院工作小组积极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和其他高校等单位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决出金、银、铜奖,各等级的奖励数分别为参加院赛项目总数的5%、10%、15%。
4.比赛采用现场项目展示和答辩的方式,项目展示形式主要为项目计划书,也可结合产品实物展示,要求表达形式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十、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和省赛官网“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一、大赛奖励
对于参加校赛的项目团队学生,给予每生0.5学分的素质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对于参与多个项目的学生,学分认定累计不高于1学分);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参赛团队学生,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定,并在评优、专升本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学校对在省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可对应授予一、二、三等奖,不占教学单位当年申报名额。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2.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开展情况一览表
3.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4.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补充通知---“我的创新创业故事”暨微视频征集活动
安徽新华学院动漫学院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