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召开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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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程慧艳)为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努力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艺术学院于9月27日12:20在205会议室召开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出席本次国奖答辩评审会议的有艺术学院院长江河、执行院长许存福、副院长刘刚、副院长陈丽、学管秘书杨曼玉、系主任郝静雅、王晓俊、江静、闫井明、各班级学生代表以及国家奖学金竞选者,本次会议由陈丽主持。

  

      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答辩的候选人共有12人,其中21视传本1班陈佳光同学是当兵退役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后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主持过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更在班级学风建设上贡献突出力量;同样,21表演本1班叶馨怡同学在专业领域的成就不容小觑,获得过第十六届大学生舞蹈锦标赛第一名,她的表演充满感染力,每一次登台都是对艺术的深情诠释。她不仅在校内外的多次演出中获得好评,更以她的专业精神和执着追求,激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在答辩过程中,这12位同学全面地呈现自己在学业成绩、思想引领、获得奖项、校内外实践经历等,多方面展现了丰硕的个人成果和卓越表现。

      本次答辩评审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多方面素质能力,对每位选手的答辩进行评定。此次国家奖学金答辩会不仅是一场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更是艺术学院学子交流学习、相互激励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同学们可以看到身边的榜样,感受到艺术与拼搏精神的完美融合,也激励着更多的同学在艺术的道路上不断追求卓越。

(审核:许存福 编辑:张小菊)